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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預售屋讓渡契約獲利 照樣課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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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7日立院財政委員會黨團協商,確定房地合一稅2.0修正草案實施日為今(2021)年7月1日,對於抑制短期投機及炒作房市,財政部官員及黨團立委都有共識;其中立委鍾佳濱提到,若民眾購買一戶預售屋、並讓渡契約有獲利,新制上路後,也須課徵房地合一稅?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也做出說明。
 
蘇建榮表示,實價登錄2.0納入預售屋管理,而房地合一稅2.0也將預售屋交易納入課稅,因此需要一些作業時間與程序要準備。賦稅署署長許慈美表示,相關準備作業都已持續進行,7月1日上路應沒有問題。
 
若民眾購買預售屋並讓渡契約有獲利所得,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也須課稅。示意圖/Pixabay
預售屋還未交屋就發現被拿來當作工務所使用,讓消費者直呼傻眼。示意圖/摘自Pixabay
 
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從去年底推出一波波打炒房措施,這次房地合一稅2.0定調遏止短期炒作、希望讓房市及房價更健康。鍾佳濱說,有民眾問到,若購買預售屋後接著讓渡契約,並有獲利所得,也須課房地合一稅嗎?蘇建榮指出,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將預售屋定義為房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定義的不動產,是指土地、土地定著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轉的權利,房屋是指成屋、預售屋及其可移轉的權利。
 
蘇建榮表示,可移轉的權利算是財產,預售屋買賣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此次房地合一稅2.0將預售屋交易納入,重點就是因為預售屋炒作嚴重,我們希望不要有預售屋短期炒作、哄抬房價的情形。
 
許慈美指出,預售屋持有時間的認定,比如預售屋在買賣雙方簽訂合約後,若中間新屋還沒興建完就移轉權利給新買家,與新買家又再次簽約,那這兩個合約中間的時間就是預售屋實際持有時間;成屋就以移轉登記日作為取得日,如果出售的話,就是到地政機關登記所有權移轉的日期。
 
此外,根據《銀行法》規定,銀行取得不動產擔保品須在4年內處分完成,外界憂恐受到房地合一稅2.0衝擊,對此蘇建榮承諾2.0版將於子法規中明訂,只要銀行依法令規定限期內處分不動產擔保品,就可排除房地合一稅2.0稅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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