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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交易預售屋注意!課稅所得這樣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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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將在今(2021)年7月1日上路的房地合一稅2.0,剩沒幾天就要實施,此次修法將預售屋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希望不要有預售屋短期炒作、哄抬房價。財政部國稅局提醒,7月1日起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同房屋、土地交易,個人與營利事業都要分別向戶籍所在地及登記地國稅局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關於預售屋持有時間認定,舉例來說,預售屋在買賣雙方簽訂合約後,若中間新屋還沒興建完成就移轉權利給新買家,與新買家又再次簽約,那這兩個合約中間的時間就是實際持有時間。
 
 
7月1日起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視同房屋、土地交易,須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房地產專家章定煊認為,疫情後房價要往上有點難,加上房市政策上路,可能會有「區域重新分配的現象出現」。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針對7月1日起交易預售屋的課稅認定方式,國稅局舉例指出,A先生今年5月18日與建商簽約購買1戶預售屋及坐落基地合計1,000萬元,又在今年7月20日以1,200萬元將該預售屋轉售給B先生,因交易日在7月1日房地合一2.0上路後,且交易預售屋「權利」視同房地產交易,因此A先生應在交易日7月20日的次日起30日內,也就是今年8月19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76.5萬元。
 
至於A先生須繳納的房地合一稅76.5萬元,是如何算出來?國稅局說明,〔成交價1,200萬元-可減除成本1,000萬元-可減除移轉費用30萬元〕×持有期間2年內稅率45%,計算出須繳納76.5萬房地合一稅。國稅局表示,可減除移轉費用,以費用證明文件核實,但若沒有提示費用證明文件者,原來規定按成交價額5%計算,而房地合一稅2.0修正為3%、並增訂可扣除上限為30萬元。
 
房地合一稅2.0為防止短期炒作不動產,延長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居住者個人交易持有2年以內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超過5年,稅率35%;持有超過5年未逾10年,維持原本稅率20%;超過10年也維持原本稅率15%。此外,並將持有一定條件股權交易也納入房地合一稅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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