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財政部出招,近期針對預售換約移轉費用認定變嚴格,過去市場認知是以「總價的3%或者30萬元取其低」,等於有30萬的免稅空間,因此有些投資客藉此短線操作,不過新方案則採「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作為成本,對於自售或仲介費用不到30萬元的個案,要繳的稅變得更多。
專家指出,去年起中南部房價飆漲快速,預售屋換約盛行,不少投機客利用30萬元的節稅空間,大拚周轉率。
信義房屋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國稅局對於成本認定更為嚴謹,限縮市場上利用30萬元免稅額的操作空間,先前官方統計,預售換約房地合一稅適用20%以下稅率、加上賠本賣屋免課稅案件合計3006件,平均每件課稅金額僅2329元,由於過去一段時間房價有一定漲幅,預售換約不太可能出現賠售狀況,「應有些案子利用30萬的節稅空間,小賺就跑,因此才出現許多免稅或低稅的案例。」
此次預售換約房地合一稅費用認定部分,主要針對移轉費用不提出證明文件。過去市場認知是以「總價的3%或者30萬元取其低」,等於有30萬的免稅空間,因此有些投資客利用此空間短線操作,不過新的認定方法,則是按「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