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4911

租處自殺損房價 家人無責免賠

#租售 #房價 #租屋處 #自殺 #交易價 #承租人 #合議庭 #房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林姓男大生在租屋處燒炭自殺,莊姓女房東主張房子變凶宅、房價減損,向林的阿姨及外公求償三百七十三萬元。一、二審法院雖認為求償有道理,但林的阿姨和外公對林的監督沒有鬆懈,林自殺和兩人無關,判決免賠。全案可上訴。

法院認為,林自殺與房價跌落雖有因果關係,但林的外公、阿姨沒有對他置之不理,判決無需賠償。(好房資料中心)

房產 房子 空景照(大刊頭)

林姓男大生成績優異,國中時母親過世,由外公擔任法定代理人。林四年前考上台北市某大學物理系,每月花五千兩百元租屋,並請阿姨簽訂租賃契約,卻在過完十九歲生日不久結束生命。

莊姓女房東告訴法官,房子二○一○年十二月廿日變成凶宅,交易價格減損約三百七十三萬零八百元;林姓男大生的阿姨是承租人,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他的外公是法定代理人,兩人應賠償。

林的阿姨說,房子沒有毀損,且女房東沒賣房子,房屋價值沒減損;八十多歲的外公告訴法官,他對孫子加以監督、沒有鬆懈,但仍無法避免自殺憾事,不應負賠償責任。

合議庭查出林去世後,同學留言「我看到的你是那麼地發光發亮」、「明確知道自己的目標,並努力往前邁進」等內容緬懷,研判林活潑開朗、與同儕相處和睦,外公對其監督沒鬆懈;且自殺是心理層面複雜情緒的呈現,縱使家人同住也難避免。

法院認為,林的阿姨無監督義務仍按月給孩子零用錢,案發前兩天還與林在家吃飯,兩人關係緊密;林自殺與房價跌落雖有因果關係,但林的外公、阿姨沒有對他置之不理,判決無需賠償。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