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會計師認為,美國稅改法案對於在美台商是「小確幸」,但提醒台商企業別忘了,台美未簽署租稅協定,當美國子公司分派盈餘給台灣母公司時,仍然會被美國政府扣繳30%的股利所得稅款。
會計師認為,美國稅改法案對於在美台商是「小確幸」。(好房資料中心)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表示,美國稅改將公司所得稅稅率由35%調降為20%,對於在美台商確實提供了較低的稅率,但台美未簽署租稅協定,當美國子公司分派盈餘給台灣母公司時,卻要被課30%的股利所得,一減一加「只能說明小確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