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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美公宅鼓勵「二房東」?都發局:「合租」不等於「轉租」

#政策 #租售 #公宅 #洲美 #合租 #二房東
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北市都發局目前有5處公宅,共167戶進行聯合招租,其中洲美公宅首度開放民眾合租,卻引起議員批評,有開放民眾當二房東的嫌疑。對此都發局表示,考量洲美公宅房型均為40坪的3房或4房型,租金相對較高,為減輕市民負擔,才開放合租,且簽約時雖以1人為代表,但其餘合租人均須為租約保證人,因此不會有「二房東」的情形。
 
根據都發局公告,目前釋出的公宅,包括洲美公宅83戶、捷運行天宮站公宅17戶、捷運萬隆站公宅29戶、敦煌公宅1戶,以及新興公宅37戶,共計167戶聯合招租,其中只有洲美公宅開放民眾打破「家庭」的資格限制,可與同學、同事或好友共同提出合租申請,但這項做法卻引起部分議員質疑,恐怕有開放民眾當「二房東」的嫌疑。
 
台北市都發局開放洲美公宅「合租」申請,卻引起部分議員質疑,有鼓勵民眾當「二房東」的嫌疑。照片翻攝台北市都發局官網
台北市都發局開放洲美公宅「合租」申請,卻引起部分議員質疑,有鼓勵民眾當「二房東」的嫌疑。照片翻攝台北市都發局官網
 
都發局表示,由於洲美公宅全為40坪的3房或4房型,一般戶月租就要24600元,考量到青年族群負擔能力有限,因此參考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合租模式,試辦讓不具親屬身分的同學、同事和好友可共同合租,共同分擔租金。
 
都發局強調,「合租」的模式,是由想要承租的民眾,與同學、同事或好友「共同提出」合租申請,都發局審查每位共同承租人資格之後才會同意簽約,簽約時雖以1人為代表,但其餘合租人都必須擔任租約保證人,因此與轉租性質不同,不會發生「二房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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