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池/新北報導
擴大土城都市計畫案18日通過環保署政策環評,都市計畫範圍雖達162公頃,但採「分區開發」方式,首波僅有55.86公頃納入「區段徵收」,其中,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看守所等3處就占了25公頃,預計最快7年後完成搬遷。
全新開發←↓擴大土城都市計畫政策環評18日通過,原位於土城中心的新北法院、檢察署及台北看守所(下圖)等機關將搬遷至土城彈藥庫原址。左圖為彈藥庫遺留的軍事建築多被雜草掩蓋。(記者葉德正/攝影)
新北市擴大土城都市計畫案(高速公路以南、土城彈藥庫附近)一波三折,自民國97年送環保署政策環評時,因開發規模過大,環評委員擔心破壞生態退回。
開發計畫版本一變再變,從96年的96公頃,到100年改為126.55公頃,接著又歷經2次修正檢討,昨天環保署通過版本為162公頃,但僅有55.86公頃納入「區段徵收」中,地主可分回4成土地。
新北市城鄉局綜和規畫科長劉顯宗解釋,為避免土地解編後造成違章林立,這次檢討非都市計畫土地範圍時,共將162公頃農地改列都市計畫土地,未來將採取「分區開發」方式。
劉顯宗強調,原新北地檢署、法院、台北看守所等3處總面積約10公頃,辦公廳舍超過40年、老舊不堪;北所收容人數也超過3000人,超過法定上限的2134人,著實有搬遷的急迫性。
劉顯宗說,擴大土城都市計畫案須與機關搬遷綁在一起,才具有開發急迫性,最快月底將申請書送交中央審議,依照期程計算,等通過都市計畫、完成區段徵收與搬遷,最快也要7年左右。
他強調,該區位於高速公路南側,看守所搬遷影響不大;未來和平路以南地區將朝向保護區、農業區並存方案;和平路以北則是台北法院、地檢署、看守所等機關用地;法務部也將提出設置環境教育中心、扶植有機農地、滯洪池等睦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