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瑞益/高雄報導
28歲男子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殘忍殺害鍾姓馬來西亞女大生,橋頭地方法院經過1年多審理,昨日言詞辯論終結,梁男堅稱只是不小心害死女大生,梁父則稱兒子同意「以命償命」。法官預計將於3月18日上午10時於橋頭地院刑事大法庭公開宣判。
梁育誌在2020年10月28日開車擄走落單的鍾姓女大生,性侵後用繩索勒鍾女,鍾女當時還有一絲氣息,但梁育誌卻駕車載著她離開現場,隨意繞行公路、國道,10月29日到高雄市阿蓮區一處山區邊坡丟棄遺體。

2020年12月,橋頭地檢署偵查後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故意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梁男,並求處梁育誌死刑。
檢警調查,梁嫌以繩結勒住被害人頭部與毆打,凌虐手段令人髮指,任意剝奪女大生的無辜性命,完全無視女大生哭喊求饒,且梁嫌在偵查中未曾向被害人或其家屬表達歉意或悔改,僅不斷詢問會被判刑多重、會否被引渡到馬來西亞,顯見毫無悲憫同理心。
梁嫌曾在偵訊中供稱,他會犯案是因先前有債務問題,所以想上吊自殺,因此想在輕生前做些以前不敢做的事,甚至還已擬好遺書。檢方認為,梁嫌不但不珍惜自己生命,還在輕生前戕害無辜性命,顯然漠視生命權。
由於此案涉及性侵,因此審理期間全程不公開。據了解,梁育誌首次庭訊時雖然承認性侵鍾女,但他否認殺人,是不小心殺害鍾女。檢方則轉達被害家屬要求將梁男判決死刑的訴求。梁父則曾經告訴媒體,兒子在被關押期間曾經寫信回家,說要「以命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