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瑞益/高雄報導
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命案,橋頭地方法院18日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凶嫌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橋頭地院21日表示,民事部分,死者父母跨海求償共2000萬元,包含喪葬費、撫養費、精神慰撫金等費用,將擇日開庭審理。
橋頭地檢署先前已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補償鍾女父母殯葬費、撫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約200多萬元。民事部分,橋頭地院昨證實死者鍾女的父母親跨海求償,2人各向梁育誌求償1000萬元,已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法官擇日開庭,日期尚未排定。
高雄市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28日晚間鎖定在台南讀大學的鍾女,尾隨落單的鍾女並以麻繩壓制後性侵,還套上繩圈束緊其脖子,致其窒息死亡,事後更將屍體帶到高雄阿蓮山區丟棄。
梁案發後曾寫信給父親,表示想要「以命償命」,但在法院審理期間不見悔意,還意圖解釋並無殺人犯意,欲爭取減刑。
橋頭地院上周判梁死刑,並列出5大理由。首先,梁有計畫犯罪,事先上網學習「上吊結」,並備好麻繩圈、望遠鏡等犯案工具,挑落單的鍾女下手;其次,梁手段殘忍;再者,犯案後未見悔意,一度謊稱不知鍾女下落,還故意帶警察到錯誤地點找尋,且在審判中對犯行一再避重就輕;另外,經鑑定梁的再犯率屬最高危險;最後,梁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大,不僅破壞治安、引發社會大眾恐慌,更嚴重破壞我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