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佳彣/台北報導
街頭違規廣告貼滿街,北市環保局去年清除16萬多件,前年、大前年甚至都破20萬件,即便祭出停話仍貼不停,且多是建商、房仲業者。地政局雖依法可罰6萬至30萬元,但近1年僅罰5件,罰的還是房仲業者廣告內容違規而非亂貼,議員要求跨局處查源頭。
北市常見違規廣告以租售房屋與建案為大宗,處理方式之一是清潔隊清除,2023年、2024年各處理23.6萬餘件及去年16.6萬多件;二是清潔隊電洽廣告上電話並確認違規屬實,由環保局環保稽查大隊向電信公司申請停話,2023年至2025年為1328件、1071件、584件;三是若抓到違規張貼者,依廢清法罰3600元起跳,近3年取締漸增為407件、358件、587件。

環保局環境清潔管理科長陳浩彰坦言,廢清法是「行為罰」,要能證明行為人張貼,而很多小廣告都以步行、騎機車或自行車方式貼了就走,不易立即查處;加上亂貼者通常是工讀生,確實無法根本開罰到該廣告源頭。曾請教新北、桃園環保局,目前處理作法一樣,面臨相同困境。
陳浩彰說,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指3公尺以下範圍屬環保局,比較困擾的是,除了房仲廣告可移給地政局處理,其他如開鎖、水電、建商等類型,依條例第33條要依廢清法的行為罰開罰或停話,或由所有權人主張侵權行為,較難再以相關法規移送主管機關處理。
有官員無奈,違規廣告對環境的傷害性不是最高,要根本解決亂象應從源頭著手。曾有稽查人員為了搜集違規廣告是哪家售屋業者等資訊,希望能藉此開罰房仲業,便佯裝要買房,去聯繫廣告上電話,也真的「約去看房子」,後來考量人身安全而不敢再如此處理。
地政局交易科長陳怡如表示,2012年環保局與地政局共同研定「查處房仲業者違規張貼廣告標準作業程序」,環保局先調查並確定該違規廣告的張貼者是不動產經紀業者,再移送地政局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處理,裁罰6萬至30萬元,金額高於廢清法6000元。
陳怡如說,去年迄今移送23件,其中5件裁罰是因未註明經紀業者名稱、廣告內容不實等,罰鍰各6萬元。建商因非屬地政局轄管,地政局仍會依照內政部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將建商廣告移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
議員陳賢蔚認為,一定要罰源頭,才能達到嚇阻效果,可跨局處查源頭。除了針對廣告內容源頭設置罰則,他建議市府可規畫結合鄰里布告欄,並研議納入由民間設置商業布告欄,納管商業廣告物,簡化申請流程、加速審查速度、訂定合理收費標準,不只民眾可接收服務資訊、業者有宣傳管道、政府也方便管理。
陳賢蔚說,「棒子、蘿蔔都要給」,源頭管制須由主管機關去輔導跟處分,雙管齊下或許能解決目前的違規小廣告之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