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嘉義報導
因應全球能源轉型及中央政府能源政策,嘉義縣、市政府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先後完成屋頂太陽光電區域營運商遴選,都由得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但先簽約公布的嘉義市綠能屋頂售電回饋20%,隔壁嘉義縣只有12%回饋金,縣市共同生活圈,一線之隔差距8%回饋金惹議。
嘉市府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9月辦理第二期營運商遴選,由得禾能源公司獲選,本期回饋金比例提高為每期售電所得20%,鼓勵更多家戶建置太陽光電系統。
環保局綜合計畫科說,之前「綠能屋頂全民參與」售電所得回饋約11%,這次廠商提高每期售電所得20%,讓更多市民參與獲利,簽約期6月開始為期3年,去年200多戶有意願,媒合簽約中。
計畫採「民眾零出資,政府零補助」,民眾出租屋頂,由得禾能源公司免費協助在合法建物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建置及維護運作,以30坪屋頂可裝設10峰瓩太陽光電系統試算,每年太陽光電可獲1萬5000元回饋金,享20年穩定收益,能降低頂樓溫度2至3度,延長屋頂防水層耐用年限。
嘉縣府上月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完成屋頂太陽光電營運商遴選,得禾能源公司得標,縣府提供公版合約,屋主免出資,只需提供合法建物屋頂,由營運商負責建置、維護,即可獲租金收益。經濟發展處說,提供屋頂民眾可獲12%售電回饋金,依據今年度公告電力躉購費率及發電量,30坪屋頂計算平均約可獲得8000元售電收入。
為何嘉縣回饋金比嘉義市少?經發處說,搭建太陽能板鋼材、太陽能板及人工成本調漲,加上嘉義市提供公有建物,縣轄面積廣,增加成本,核算收益,回饋金比嘉義市少。蔡姓種電達人說,屋頂種電要獲益,涉及台電饋線普及,屋頂是否搭建鐵皮屋,還有對綠能公司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