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截止日為5月31日,自行繳納應納稅額的民眾,可提供金融機構(含郵局)的帳戶資料,辦理委託取款轉帳繳稅,或直撥退稅作業,簡便又安全。
高雄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使用金融機構帳戶辦理轉帳繳退稅,應注意所提供的帳戶資料,是否正確及完備,避免因未及時更換存簿資料,造成稽徵機關的轉帳異常。
自行繳納應納稅額,可提供金融機構(含郵局)的帳戶資料,辦理委託取款轉帳繳稅,或直撥退稅作業。(示意圖/好房資料庫)
如果申報完成後,才發現金融機構代號及帳號應更新時,則必須在6月4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變更申請,提供更新後的代號及存款帳號,或改採其他金融機構存款帳戶,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