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許哲瑗/新北報導
新北市年編3500萬預算拆違建,目前列管18萬件違建,去年僅拆除1萬1730件,經費有限、人力不足下,拆不勝拆;從台北縣長周錫瑋時代開始推動的「違建拆除收費制」,由屋主自付拆除費用,但自治條例至今尚未通過,工務局表示,盼議會支持儘速通過,遏止違建亂象。

新北市違建依優先順序,共分4大類;第1類為施工中、興建中的違建,是首要拆除項目,第2類為整頓市容、重大工安等政策性違建,第3類包括舞廳、按摩場所等八大行業,最後才輪到頂樓加蓋、陽台外推等一般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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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因經費、人力不足,違建拆不勝拆;市府提案改由屋主自付拆除費用。圖/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新北市拆除大隊隊長李冠德說,以日前拆除板橋某旅館為例,建物共52間客房,樓地板面積約900坪,拆一次就要30萬元,新北市每年編列3500萬元拆違建,經費、人力都有限,第3、4類違建除非有非法出租、提報公安小組等狀況,多勸導自拆為原則。
李冠德認為,目前全台僅台北市由屋主自費拆違建,新北自2005年起多次提案,送交議會後皆未通過,今年6度叩關,已排入二讀會,但是最後一項提案,很怕審不到,也盼議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