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譚淑珍、邱琮皓/台北報導
COP28落幕,台灣首批國外碳權也將在22日上架交易,工商團體為此發聲表示,碳交易有三個不能,包括不能減明年開徵的碳費;不能抵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碳關稅;不能抵國內減量效益,甚至國內的減量效益也不能拿到國際相抵。台灣恐因此成為「減碳孤兒」。
碳權交易即將上路,工總號召各產業成立「碳中和聯盟」,並啟動「工總碳盤查標籤方案」服務會員廠商。工商協進會也特別委託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進行專案研究。
過程中,工總、工商協進會發現廠商普遍有「減量效益能否為國際承認」及「碳權交易能否扣抵國際碳費或碳稅」兩大質疑。工總指出,在《聯合國氣候變遷架構公約(UNFCCC)》下面設有《聯合國碳抵消平台(UNCOP)》聯合國會員的減量成果這個平台上是相互連結,「我國的減量成果,如果無法在這個平台上有連結,你的額度就是孤兒。」
工商團體也指出,對國內的減量成果是否能被國際承認,「政府沒有給明確的答案。」碳交所22日雖然將上架首批國外碳權,但卻有三個不能,包括不能減明年開徵的碳費;不能抵CBAM的碳關稅;不能抵國內減量效益,甚至國內的減量效益也不能拿到國際相抵,「顯然與大家期待的不同,現在業者只能吞。」
工商協進會指出,在國內減碳空間有限下,如果我國無法參與國際碳權交易,會提高產品碳足跡成本負擔,而碳成本逐漸成為企業選擇投資環境的重要因素,在碳風險管理需求下,產業將重新思考全球布局,而碳成本又與碳費、碳定價、碳權交易是環環相扣,很難切割處理,因此要有完整的長遠規劃,否則很容易淪為「減碳孤兒」。
工商團體也提出兩點建議,一是不論是碳定價、碳費還是碳權交易,都應有完整配套並可接軌國際;二是積極推動與國際知名碳權交易所及認證組織策略聯盟或合作,儘快進入國際碳權交易所的生態系,確保我國碳權交易系統符合國際趨勢。
對於工商團體的憂心,環境部表示,目前世界各國都還是希望達到國內「實質減碳」,因此對於他國碳權都不認為可以抵換國內碳稅或碳費,但若未來國際間認可國際碳權商品可以抵減國內碳費或碳稅時,台灣會跟進採取與國際間一致性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