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北市府為鼓勵歷史建物保存、公共設施開發,允許開發範圍內容積可以移轉至其他地區使用。長期下來,卻導致較老舊的西區容積大量轉出,移入東區豪宅建物,不只區域發展更不平衡,也不符社會公義,遭北市審計處糾正。
台北市為了鼓勵歷史建築保存和公共設施開發,允許開發範圍內的容積可以移轉,但長期卻導致區域發展不均,遭審計處糾正。(圖/好房資料中心)
都發局長邊泰明表示,未來傾向修改容積移轉辦法,將移出容積分類,像古蹟、大型公園等屬全市性公設移出者,可移轉至全市,其餘則限定在地區內移轉。
都發局統計,北市自97年至今年3月,總計核發49件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取得公告現值102億元,約3.7公頃公設保留地,其中8成屬道路用地。
容積移出最多的為士林、北投區,各約1萬490與8166平方公尺,取得移入容積多的卻是不斷推出豪宅建案的內湖(2萬9547平方公尺)、信義(2萬2014平方公尺)與中山區(1萬8734平方公尺),中正、大同、萬華等老舊社區則無移入容積紀錄。
北市審計處表示,容積移轉未管制,導致容積由落後地區移往高房價地段,不僅造成區域發展失衡,對移入地區公共設施品質也造成負擔。
此外,建商從低價地區買容積填往高地價地區,原地主也沒獲利,移轉過程有違社會公義。
邊泰明解釋,容積由落後地區移轉至高地價地區,主要因為北市全屬於一個都市計畫區,在計畫區範圍內,容積可從最西邊移往最東邊,確實可能造成區域發展失衡,也對移入地區公設造成負擔。
邊泰明表示,目前研擬成立容積銀行控管全市容積,除限定容積移轉特性外,也希望賦予容積轉出過程一定社會責任,改善原移出、移入與北市落後地區的公共設施,容積銀行預計年底前完成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