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文/鄭勝得
新聞提要 美國強制規定辦公大樓等地點須設立一定數量停車位,但此規定缺乏彈性,並帶來許多問題。精句選粹 Approximately 2 billion parking spots cover the country. This little-known rule shapes parking in America. Cities are reversing it.
全美停車位多達20億個,足以覆蓋整個康乃狄克州,許多停車場面積甚至比建築物還要大。這是因為美國政府設下最低數量停車位規定,但這卻帶來買房成本增加與占據住房空間等問題,促使許多城鎮開始修改此硬性規定。
美國各大都會區隨處可見停車空間,是因政府要求每個辦公大樓、購物中心、商店、電影院與餐廳等地點都得設立停車場,且每棟大樓須具備一定數量的停車位。
停車位變多並不是什麼壞事,但這也意味著:停車場面積變大、與主體建築的距離更遠,更多民眾可能選擇放棄步行改為開車。
到哪都得負擔停車成本
更重要的是,停車場最低數量規定導致住房供應減少並加劇買房負擔,原因在於建商經常將停車場成本反映在房租或房價上頭。
據建築工程公司WGI估計,興建一個停車位的成本約2.8萬美元(約新台幣86萬元),一位難求的紐約市更高達3.6萬美元,這還不包括買地費用。
許多房地產開發商與企業無力負擔蓋停車場的昂貴成本,且將土地用於建造停車位形同壓縮公寓興建空間。批評者更表示,停車場無處不在導致塞車與碳排放問題惡化,城市散步更不可行,即便是不開車的人也難逃衝擊。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城市規劃教授肖普(Donald Shoup)對於停車場數量強制規定抱持反對看法。他表示:「這規定傷害了經濟,大家無論去哪裡都得負擔停車成本,這帶來一系列問題。」
回顧歷史,1920年代的紐約、洛杉磯等城市路邊經常塞滿車輛。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各城市政府在最密集地區設置停車收費碼表,既能控制車輛數量也能賺取額外收入,同時針對新建築制定停車場設置要求。隨著開車人數攀升、高速公路持續開闢、郊區都市化(suburbanization)風潮興起,戰後設置停車場的規定日益普及。
非營利組織Parking Reform Network共同創辦人喬登(Tony Jordan)表示,這些停車場規定過於武斷專制,甚至到了不合理的程度。以喬治亞州伍德伯里(Woodbury)為例,這個小鎮人口僅905人,停車場規定卻非常繁瑣,包括專為直升機停機的規定。
各州改革獲聯邦支持
美國各州紛紛呼籲改變規定,這些改革也獲得聯邦政府支持。
根據Parking Reform Network統計,去年共有11個城市終止最低停車位數量要求規定,包括北卡州的羅里(Raleigh)、安克拉治(Anchorage)與萊辛頓(Lexington)。
加州更率先通過立法,終結大眾運輸附近新開發項目最低數量停車場的要求。今年迄今也有四個城市取消此規定,包括維吉尼亞州里奇蒙(Richmond)在內。
里奇蒙市政府表示,停車位數量規定帶來許多負面影響,因此他們同意,讓房地產所有人與市場力量決定該設多少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