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新北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將於110年1月1日起正式徵收,以每戶每月平均用水量20~30度計,每戶每月平均約繳100~150元。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表示,所徵收汙水使用費未來將作為汙水下水道建設、設施營運及維護之使用,透過汙水使用費的投入,市府可以持續改善本市水環境並永續經營。
新北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將於110年1月1日起正式徵收。資料照/新北水利局提供
新北市自民國86年起,大力推動公共汙水下水道建設,考量汙水建設、營運之永續運作及水環境改善,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新北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於10月28日公布實施,其費率與臺北市及高雄市相同,1度徵收5元,以每戶每月平均用水量20~30度計,每戶每月平均約繳100~150元,並隨自來水水費附徵汙水下水道使用費。
想知道有關徵收汙水下水道使用費之問題,可至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官網,進入業務專區/汙水設施科/新北市汙水下水道GIS系統/點選用戶接管查詢,即可查詢是否接管,或撥打0800-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