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高鈞麟/新北報導
新北市去年元旦起徵收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坪林及烏來近百戶居民以截流方式處理汙水,並未使用汙水下水道,從去年5月到今年5月間,1年內被超徵使用費逾20萬元。坪林商圈理事長高明富指出,居民未使用政府設施卻被超徵,白白繳錢給政府,心裡難免不舒服。水利局表示,經專案會議決議,7月起截流用戶停徵及退費。
新北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於去年元旦起隨水費徵收,1度徵收5元,平均每戶每月須多繳100至150元。該設施符合「使用者付費」概念,民眾住家使用後的髒水或工廠、餐廳排出的汙水,經由地下埋設的汙水管線送往汙水處理廠,符合標準再排放。
高明富指出,坪林、烏來地處山區,汙水下水道不易施工,改以「截流」方式處理汙水,未使用到汙水下水道,因此免繳使用費。去年5月間卻發現家裡水費增加,經查被徵收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光坪林商圈就逾80戶被超徵。
高明富表示,自從發現溢繳後不斷向有關機關反映,希望退費和接管汙水下水道,卻未得到正面回覆,直到日前向議員陳儀君陳情,終於獲得重視。
他說,坪林有部分住戶僅接汙水管,未接自來水管,卻因未裝設自來水表,處理費無法隨水費徵收,因此「免繳」汙水下水道處理費。可是有住戶以截流方式處理汙水,水利局未經查核,貪圖便利,竟隨水費徵收處理費。
「沒使用政府設施,還白白繳錢給政府,實在不甘心!」高明富拿出今年5月水費帳單,他說光5月處理費即有625元,做生意店家因用水量大,被徵收的費用更高。
陳儀君表示,水利局應秉持使用者付費原則,詳細查核民眾有無接管汙水下水道,避免造成民眾及政府損失。
水利局則指出,坪林以及烏來2區共96戶以截流方式接管家戶汙水,自去年5月迄今,平均使用費為170元,每戶1年徵收金額約1020元,經專案會議決議,將針對截流用戶辦理停徵及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