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開瑞、張裕珍/桃園報導
「我家門前有小河」,鄰居共享,感覺很愜意,但如果是「我家門前有空地」,就可能因為停車問題吵到鬧哄哄。因為鄰居要是有默契,先來先停便罷,一旦有人當路霸就可能反目。桃園就有兩名鄰居為了停車大打出手, 一人打到滿臉是血,一人手部骨折。
市區巷道「路霸」相當嚴重,廢輪胎、花盆、鐵架出籠,用來占據停車位,警方列為清除重點
你占我不服 鄰居打到頭破血流
「這是我先占到的位子,你不能停」,住家附近的免費停車空間,常因鄰居間搶占、霸占,互不讓步引發糾紛,最後變成雙輸。這種因爭車位引爆的衝突,甚至打破頭事件,不斷在愈來愈擁擠、停車一位難求的都市地區上演。
中壢市華勛地區,有條未畫入停車收費的巷道,今年3月一名住戶用鐵架占車位,鄰居先返家,看見巷內車位沒人停,把鐵架拉開要停車,結果鄰居妻子衝出,二人大打出手,一人滿臉是血,一人手部骨折,最後鬧進法院,法官各判拘役30天;兩人又互告求償,民事官司到現在還在打。
花盆、腳踏車 占用車位花招多
桃園市發展快速,停車位一位難求,這種為了爭奪「我家門前空地停車位」的案例不在少數。
住桃園楊梅新農里的劉姓男子,長期在住家前空地擺花盆占車位,張姓鄰居挪開花盆要停車時,先和劉發生爭吵,進而發生肢體衝突。雙方從爭執變打架、都有小傷、互控傷害,鬧進法院仍不罷休,二人堅持不退讓,全被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誰也占不了便宜。
平鎮東勢地區有些公有畸零地位在住宅區,因未使用,多被附近居民當做停車場。結果有人用花盆、有人用交通錐各自霸占空間,甚至堆放雜物禁止別人停車,當做自己私人停車位,也引發鄰居檢舉,甚至引起眾怒,三個鄰居輪流檢舉,芳鄰見面變仇人。
先到先停最公平 占用開罰
到底「我家附近空地、巷道誰能停車?」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應該是「誰先到誰先停」、誰都不能霸占,無畫停車格的巷道,算是公有地,只要擺花盆、路障霸占,就可以開罰,這類檢舉案確實不少,引發的糾紛也常見。
1樓住家也習慣把自家圍牆旁空地,視為自己的停車位。交通大隊表示,巷道如果未畫停車格,「誰都可以停車」,並非屬於相鄰的住戶,如果霸占也會被罰。
律師潘維成認為,嚴格來說,住家附近巷弄、空地根本不算車位,而是「可以停車的空地」,除非是私有地,否則誰都不能罷占,先到先停,大家都能停。
市府加強管理 不惜設圍離
公有空地或巷道,常被占用停車影響通行或造成交通事故,桃園市府表示,可考慮規畫做為簡易停車場或低價的收費停車場,加強管理,減少紛爭。
交通局指出,公有空地若有規畫停車場需求,視地目分類、所屬權管單位有所不同。若為公園用地,要由工務局管理,停車場用地則為交通局管理,皆不得占用。未來將清查各地公有地被占用當停車場的情形,如果無法規畫簡易停車場,可以加設圍籬,做好公地管理。
私有地或私有巷道停車爭議,交通局無法可管,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私有地被鄰居當停車場確有管理上的盲點,如果地主無異議,公權力難以介入,但占用巷道、尤其是畫為消防通道的巷道停車,都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