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漢崙
一直以來,不動產業務都是國銀在海外獲利的大宗,東京分行、子行的房貸業務爆衝,固然是當前最鮮明的標的,但國銀有不少海外分行,例如美國洛杉磯、澳洲雪梨,也都是靠不動產業務作為營運主力引擎。
例如澳洲雪梨分行不少銀行的聯貸或自貸案源,就是當地華商或台商投資蓋SHOPPING MALL所帶動,而洛杉磯去年多家銀行在地分行的表現都相當不錯,在海外分行獲利統計名列前矛。
據了解,華人在當地投資買房,不論是住宅或是商辦不動產,都造就了很多台資銀行當地分行的商機,現在不動產業務在國銀的洛杉磯分行授信佔比,普遍都有4成以上。
一位主掌海外業務多年的主管坦言,不動產業務畢竟有擔保品,而且美國自從2008年金融海嘯之後,房市就沒有起色,日本的時間更久,大家都認為還在「谷底」,承作起來相對安全,所以都變成兩地的業務主力。
然而,同樣是靠不動產作主力業務,國銀在東京分行的業務量,去年還爆衝,但獲利並不如洛杉磯,最關鍵的問題在利率。
去年銀行東京分行的獲利還能有1.7~2%的水準,但才不過半年的時間,現在竟然1%、0.88%就能貸到房貸,價格行情已遭嚴重破壞,長此以往,國銀東京分行獲利每況愈下,幾已可預見。
一位銀行高層指出,日本央行的基準利率非常低,僅只有0.25%,甚至更低的水準,房貸利率的確會低於台灣,但再怎麼樣,總利率水準若低於1%,就算不看風險訂價,但在扣除人事、營運開銷等費用後,也絕對賺不到錢。
對於有同業提出低於1%的利率來搶接房貸生意,這位銀行高層形容,這種訂價「意在搶市,不在賺錢。」固然,銀行在當地的訂價方式,是有進行相當的策略評估,例如作好客戶關係,先一步拿下目標客群等等,但銀行恐怕要思量其他的規定,以免顧此失彼。舉例來說,海外分行的房貸風險係數計提率是45%,並非如國內為100%,的確輕不少。
但即使如此,海外分行的房貸,仍然會計入銀行法第72條所規定的不動產放款不得逾總存款量的30%限額之內,倘若因為這類低利房貸,排擠掉其他利差更好的業務機會,對ROA反而不划算,銀行應該審慎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