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7月1日上路的實價登錄2.0,幾乎聚焦在預售屋的即時揭露,相較1.0版本,代銷是在銷售契約屆滿或終止才需登錄,且可透過批次方式申報登錄,若是建商自建自售,則不用實價登錄。這也讓不少建案,可以操盤「高價就登錄」、「價格不漂亮時,不用即時登錄,拖到交屋前、可能3年了再揭露」,只是代銷業超關心的,退戶、換約該在何時登錄呢?
內政部地政司因應7月1日實價登錄上路,在此之前舉辦多次預售屋實價登錄說明會,不少建商、代銷關注新舊制登錄的轉換緩衝該如何登錄。內政部在說明會時提及,7月1日起預售屋不論建商自建自售或代銷委託銷售,也不論先前正在銷售或7月1日後才開案的預售屋,只要簽訂買賣契約日起30日內,就必須申報交易價格等資訊。
預售屋的退戶、換約實價登錄,還是有貓膩。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這等於市場上的預售案,即便是目前銷售中的,舉凡契約書是7月1日後簽訂的,若以30天後登錄、14天後網站揭露,約成交最晚1.5個月後,可看到銷售總價、戶別、成交時間。相較過往,可能完工交屋都2、3年後才揭露,民眾未來可取得即時預售屋房價,也讓區域房價波動,較能全面參透。
業者超關心退戶、換約的實價登錄問題。圖/取自內政部網站
只是業者超關心的換戶、契約變更、換約、找補問題。內政部在說明會回應,若申報完畢後,契約有變更、換買方、找補等行為,待留到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一併處理,只要是非申報時錯誤或漏報,並不會開罰。
至於預售屋買賣案件申報登錄後,若買方退戶,需要更正撤銷嗎?若再行售出要辦理申報登錄嗎?內政部則回應,客戶若退戶解約,不用更正撤銷,但該戶再售出,簽訂新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時,須辦理申報登錄,並要在備註欄註記「解約後再出售之交易,原申報書序號」加註原申報書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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