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柯毓庭/新北報導
32歲高姓男子今天凌晨2時許在新北市新莊區大安路上被警方查獲車上存放大量未拆封氣球與9瓶笑氣鋼瓶,警詢後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移送新北市府環保局裁罰,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10月30日起,笑氣公告納入毒管法關注化學物質後,販賣、運送笑氣給民眾開趴,將可依毒管法由主管機關環保局裁罰。此外,警政署也函頒「警察機關協助查緝一氧化二氮(笑氣)流程及注意事項」,提供外勤員警執法依據。
警方詢問後將高男依新修法上路的「毒管法」移送主管機關環保局進行裁罰。記者柯毓庭/翻攝
今天凌晨新莊警分局光華派出所執行路檢勤務時,透過車窗發現高男車上有大量未拆封氣球,經取得同意進行搜索,果然在高的車上發現9支笑氣氣瓶,雖高男供稱是鋼瓶是「網上買來的」,警方仍懷疑他是協助送貨氣瓶提供吸食的「小蜜蜂」,扣押鋼瓶後依毒管法移送環保局裁罰,並持續溯源。
警方指出,笑氣因不具毒品特性未被列為毒品,加上價格便宜、取得容易,青少年常會吸食笑氣助興,但長期吸食笑氣,會影響人體維生素B12生成、血液與精神系統,甚至造成死亡,新北市泰山區與桃園市皆有傳出因吸食笑氣導致憾事發生的案例。
未來民眾如未依規定持有笑氣,將依法處3萬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網路購物平台業者也有管理責任,若平台被查獲違法販售氣瓶,將處以6萬元到30萬元,並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