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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要「繞」300公尺 交安大執法遭怨配套不足

#交通 #交安執法 #路口 #居家 #地方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全國今年9月路口安全大執法,苗栗縣有些路段行人穿越道畫設,民眾過馬路必須遠繞2、300公尺,因此習慣性橫越,或從中央分隔島直接穿越,被罰的民眾哇哇叫,苗栗縣議員林寶珠質疑相關配套不足,大執法上路引發部分民怨。
 
苗栗縣警局9月同步路口安全大執法,5項重點違規共取締5167件,其中,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線,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有708件,林寶珠接獲民眾反映,質疑有些路段對行人不友善,行人穿越道等配套不足,民眾尤其是行動不方便的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等,要過一個馬路迢迢。
 
苗栗市新英才路多個路口,都沒有畫設行人穿越道。記者范榮達/攝影
苗栗市新英才路多個路口,都沒有畫設行人穿越道。記者范榮達/攝影
 
林寶珠指出,後龍鎮光華路(台1線)在中華路口、中山路口間路段,長達300公尺,沒有平面的枕木紋或斑馬紋行人穿越道,附近居民長年習慣性利用路段中間的成功路口橫越光華路,但9月大執法期間頻遭舉發違規,有3名鄉親向她反映被開單,相當不服氣。
 
另,苗栗市國華路(台13線)在民族路、至公路間約200公尺,也沒有行人穿越道,中央分隔島因此被踏出幾條路,居民走捷徑橫越國華路;此外,苗栗市新英才路多個路口,連行人穿越道都沒有畫設,部分民眾也質疑,不知如何穿越馬路?
 
公路總局苗栗工務段長陳禎康表示,光華路、成功路口因有人行陸橋,因此沒有畫設人行穿越道,林寶珠向工 務段反映後,已經完成施設枕木紋行人穿越,工務段也會檢討改善類似狀況路段。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也函文鄉鎮市公所要求全面清查,如果路口未設行人穿越道,必須盡速補畫,此外,評估道路兩側社區或商業型態等條件,必要時設置橫越道路的斑馬線,方便民眾通行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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