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綜合報導
針對網路社群討論「少尉軍官月薪4萬9千,補繳軍校年資後剩770元」,11月變「吃土月」。國防部説,國防部主計局針對繳費有資金需求的軍官,協調公營行庫以年利率1.67%,提供1至7年低利貸款,提供軍官申請。
國防部表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9條規定,現役軍官士官自退撫新制(86年1月1日以後為「共同儲金制」)實施後就讀軍校期間,應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三個月內提出退撫基金補繳申請,並一次補繳退撫基金費用後,始得併計年資。
軍人年金改革方案7月1日實施後,國防部要求現退役官兵自行付費補繳提撥金額,「買回」這兩年的年資,約須花4萬1084元。(示意圖非本新聞相關/國防部)
國防部説,上述軍校年資補繳退撫基金費用,為軍官士官依其「意願」申請繳付,基於服務現役官兵立場,國防部於今(107)年8月起開始受理申請,11月隨薪代繳,未隨薪代繳者,可自行至各地區財務單位繳付。國防部主計局亦針對繳費有資金需求官兵,協調公營行庫以年利率1.67%,提供1至7年低利貸款,提供同仁申請。相關資訊已透過國軍網站、巡迴座談與莒光日電視教學時機向官兵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