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記者陳燕珩/台北報導
霸王車退散!北市有許多汽機車強占車格,一停就是數十天,現行卻無法源可處理,為此停管處修法規範,未來只要車輛停放路邊同一格位,或在公有路外停車場進場30天且未繳清費用,將強制執行拖吊。修正案15日在議會法規會初審通過,若順利在大會二讀、三讀,有望年底前公告上路。
北市停車大不易,卻有車輛長期霸占車格,無法提升車格周轉率。日前議員踢爆有車輛長占車格達250多天,又擺爛不繳費,引發周邊居民不滿。根據停管處統計,目前有85輛車停放車格超過30天,最高積欠15萬餘元停車費,現行卻無法源可處理。
霸王車退散!北市有許多汽機車強占車格,一停就是數十天,現行卻無法源可處理,為此停管處修法規範,未來只要車輛停放路邊同一格位,或在公有路外停車場進場30天且未繳清費用,將強制執行拖吊。(葉書宏攝)
為此,停管處將現有自治條例更名為「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規定停放路外停車場超過30天且未繳費,或停放路邊停車格同一格位逾30天、無論是否繳費,均可強制拖吊移置;車輛拖吊到保管場後公告3個月,若車主未領取,將依法拍賣車輛。
不過,多數議員認為若車主有按時繳費,長期停放路邊同一車格也無妨,應處理占車格又欠費的「路霸」,不必濫殺無辜;最後修正通過將路邊車格、路外停車場統一標準處理,只要停放超過30天、且「未繳清」停車費,得強制拖吊移置。
停管處長張滋容會後表示,儘管跟原本修法內容有些許調整,但大方向是確定的,至少可解決95%久停車輛問題,會繼續爭取議員支持,若這會期順利二讀、三讀通過,年底前可公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