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伯驊/嘉義報導
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違建戶多年來爭取補償金敗訴,上月議會市長涂醒哲承諾研議改善,居民擔心變成「延議」,昨天到市府拉布條,隨後向監察委員楊美鈴陳情,經過協調,決定朝專案方式發放救濟金。
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違建戶爭取補償金敗訴。(截取自維基百科/bobmuntoa攝)
20多名民眾拉起「鴨霸官員欺壓百姓」、「不公不義強拆民房」等布條,表示市府引用「嘉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而非「土地徵收條例」,71年7月以後違建無法補償,百姓土地在政府手中,權益受損。
「政府有責任照顧!」楊美鈴說,居民住多年房屋突然被徵收,失落感必然很重,但判決確定敗訴,沒有法源依據,傾向由市府以專案尋找類似案例,報內政部同意,籌措財源發放救濟金,當場獲市府秘書長徐寶璋認同。
「那何時要辦?」,住民代表毛豊銘指出,後續程序拖很久,恐怕不了了之,議員蔡榮豐安撫說「能再進市府陳情,已經有轉圜餘地」,最後和平落幕。
市府工務處表示,土地徵收條例沒提及可發放補償金,自治條例相對寬鬆,其實對居民比較有利。楊美鈴認為,發放救濟金恐讓外界也要求比照辦理,不宜修改自治條例,辦理專案要特別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