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偉真/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首度對政黨對於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訂出上限,對於總統、副總統不得超過二千五百萬元,立法委員是二百萬元,直轄市長及縣市長則是三百萬元。
內政部長葉俊榮。(記者徐偉真/攝影)
不過審查過程不斷有綠委稱修法是因國民黨過去以黨產無上限贊助候選人,引發國民黨立委黃昭順不滿,認為民進黨又再度清算國民黨,內政委員會審查許多法案都是民進黨先射箭再畫靶,這次修法根本就是再針對國民黨而來,她最後憤而離席。
初審條文明定,政黨對其所推薦同一(組)擬參選人之金錢捐贈,應自其政治獻金專戶支出,且不得超過規範金額。其他公職候選人捐款上限分別為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五十萬元,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卅萬元,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則是十萬元。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在審查時說,國民黨上次總統大選捐給候選人朱立倫和王如玄的政黨捐贈收入高達二億多元,民進黨才捐六百三十六萬給蔡英文和陳建仁,所以應該建立合理規範。
內政部長葉俊榮說,立委的提案跟目前內政部研議的修法方向是一致的;修法對於選舉過程中政黨政治的落實,及獻金的公開化、合理化有很多精進,在民主政治發展過程中,希望以小額捐款為主,而不是受制於少數大筆捐款,這樣才合乎民主政治公開透明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