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我國自2022年1月1日起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財政部賦稅署16日指出,首批755件申請案件,約六成皆不符合試算範圍,多半為不同繼承人已完成申報卻又申請稅額試算,還有過世者遺留其他種類財產如專利權、保管箱等無法直接估算遺產價值等情況。
所謂遺產稅額試算服務為過世者(被繼承人)配偶、子女等繼承人可直接以身分證字號線上登入採用遺產稅額試算並完成申報,待收到國稅局稅單、繳完稅款,即可完成所有遺產稅程序。
財政部估計,我國2020年有15.3萬件遺產稅案件,其中七成皆符合遺產稅額試算範圍,原本依此推估有七成遺產稅案件可適用。
不過,近期國稅局針對首批次(1月1日~1月4日)申請案件共755件發出回函,其中卻有469件無法適用試算服務,僅286件符合範圍,較原本預期有所落差。
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鐘表示,不符遺產稅額試算案件約37%是該遺產稅案件已完成申報,卻又提出申請稅額試算,初估可能是有多位繼承人,其中一位已完成遺產稅申報,但其他繼承人不知情而重複申請。
另有24%不符遺產稅額試算案件為被繼承人(過世者)還有其他種類財產,像是古董、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在銀行有保險箱、未上市櫃且未興櫃股票等,其價值需再進一步查詢或去實地查核才能知道,因此國稅局無法直接提供試算。樓美鐘也指出,若過世者在生前兩年有贈與情況,同樣無法適用遺產稅額試算。
財政部指出,我國現行遺產稅額試算僅限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國民、遺產總額在3千萬元以下案件,遺產種類限定為不動產、存款、投資理財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記名式儲值卡、基金、上市、上櫃及興櫃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保險及汽車範疇。至於遺產扣除額試算,僅限列報配偶、子女、父母、身心障礙、死亡前未償債務、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喪葬費扣除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