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慶徽/台北報導
公務員年改方案朝野協商昨(16)日達成三項共識,包括公務員退休轉任停領退休金、離婚配偶有退休金請求權與退休金依物價等指標調整。但最具爭議的「18%優存利率」與「所得替代率」等條文仍保留處理。
公務員年改方案朝野協商昨(16)日達成三項共識。(圖/聯合新聞網)
根據昨日各黨團共識,未來公務員若在退休後轉任由政府編列預算之機關、學校、團體或公營企業等,其領取薪資一旦超過法定基本工資,這段任職期間,將強制停領退休金,直到薪資再次低於法定基本工資,或是恢復離職狀態,才可繼續請領。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提出應以該公務員「最後在職薪資的1/2」作為停領標準,但銓敘部部長周弘憲回應,有認定困難,包括本俸、專業或主管加給等項目該如何認定,沒有一定標準。最終各黨團通過民進黨團的修正動議版本,以法定基本工資作為認定標準。
另一方面,昨日亦通過了時代力量提出的「離婚配偶請求權」條文,未來退休公務員之配偶若與公務員離婚,經雙方協議,該名配偶將可就兩人婚姻期間年資為基準,擁有至多1/2的退休金請領權利。
最後,朝野昨日也協商通過公務員退休金調整機制,未來考試院依據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等指標調整退休金額度,若幅度超過5%或是要往下修時,需經立法院審議,獲同意後才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