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慶徽/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15)日朝野協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通過時代力量所提的「財務平衡機制」條文,設定強制調升提撥費率的機制。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通過時代力量所提的「財務平衡機制」條文。(圖/聯合新聞網)
根據時代力量版本條文內容,在不考慮年金過去負債下,若是定期出爐的財務精算報告中建議的「最適提撥率」與現行實際提撥率差距達1.5倍時,考試院必須於三個月內,會同行政院將提撥率提升至少1個百分點。
時力立委黃國昌解釋,這項條文訂定緣由,是基於過去即使當下精算報告已清楚顯示需要調升提撥費率,考試院往往並未依據報告建議調升費率,因此,設定強制調升提撥費率的機制,可避免實際費率與合理費率差距過大時,相關機關消極不作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