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不少民眾都有疑問:「為什麼我和鄰居的房子屋齡都超過20年,隔壁已經不用繳房屋稅,我家卻還是得繳?」究竟房屋要老到什麼程度,才能免徵房屋稅?
對此,高雄市地方稅務局指出,房屋稅是否課徵與屋齡並沒有直接關係,而是依房屋評定現值及實際使用情形來決定,並分別適用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等不同稅率。

房屋評定現值主要依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及所在地段率等因素計算。以台北市為例,住家用房屋若總現值在新台幣10萬9,000元以下,可免徵房屋稅;只要評定現值超過各縣市規定的免稅標準,即使屋齡再高,仍須依法繳納房屋稅。
此外,自然人名下評定現值未滿10萬元的住家用房屋,全國合計最多只有3戶可享免稅優惠;若持有超過3戶,超出的房屋仍須課徵房屋稅。至於非住家用途房屋,如營業場所、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即使房屋現值不高,也都必須依法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每年房屋稅開徵前,稅捐機關都會辦理全國歸戶作業。若房屋已毀損、倒塌或拆除至無法居住,但屋主未於每年3月22日前申報停止課稅,歸戶後持有房屋超過3戶者,仍可能收到房屋稅繳款書。
另外,若房屋有增建或改建情形,屋主應於建造完成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設立房屋稅籍及房屋使用情形,以免因逾期申報而遭補徵稅款,甚至受到裁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