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近年國內房價持續高漲,連帶造成房租水漲船高,讓相當多的租屋族承受房租上漲壓力,巢運、崔媽媽基金會、OURs都市改革組織與多位跨黨派立委認為應修法降低租屋負擔,保障租屋權益,本週四(5/12)立院內政委員會將審查《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在野諸多立委也提出相關修法版本,希望順利審查通過,來降低租屋族負擔。
巢運、崔媽媽基金會、OURs都市改革組織針對週四的審查,提出三點呼籲,第一點,將租金扣除額度上限調升至每年30萬元(每月25,000),並配套修正《所得稅法》將住宅租金支出報稅改以「特別扣除額」認列。主計總處發布的租金指數顯示台灣的租金已持續攀升133個月,並在今(2022)年2月再創歷史新高來到105.25。

關注居住正義的民團認為,「租金列舉扣除額」缺乏誘因的原因,除了房東的阻撓外,也來自於2001年修訂的「列舉扣除12萬」已不符現實情況,一年12萬的額度相當於每月房租支出為1萬元,但據主計處2020年資料,全台家戶平均月租金約為1.5萬;2020年第二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台北市平均月租金則約為2萬,而實際市場租金更可能更高;對於居住負擔最沉重的青年家庭而言,以最新2020年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108萬元計算,採列舉扣除額報稅申報住宅租金支出,結果可能是需繳的稅金甚至比標準扣除額更多。
除了額度不足外,目前綜所稅報稅時是採「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二選一的方式申報。由於標準扣除額本身就有24萬元的額度,造成對於在租金較高的都會區家庭而言,租金「列舉扣除」相較「標準扣除」也無明顯節稅效果;若租金支出改為「特別扣除額」,並將其抵扣額提高至30萬元,對於承擔高昂租金負擔的青年家庭,才有明確的節稅效果。
對於《租賃條例》修法審查,巢運、崔媽媽基金會、OURs都市改革組織有第二個訴求,就是須明文認定所有房客都適用《消保法》調解機制,規範不平等租約、保障租屋族權益。同時,原有租賃條例的調處機制參照消保申訴調解制度合理改進,以提升現有調處機制與效力,也使房東受到保障。
最後,除了降低租屋族負擔、保障相關權益外,民團指出,政府應正視「租屋黑市」問題,呼籲政府除應在短期內盡速修法「降低租屋負擔,保障租屋權益」,接下來仍需正視並積極推動「租屋登錄」制度,讓租屋市場透明健全,許百萬租屋家庭一個可安居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