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公司,3月27日回公司搬走現金8百萬元而被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羈押期限將屆滿,檢察官今再度提訊張出庭調查,庭訊後認為張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因有逃亡、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傍晚5時30分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
檢方調查,遠航向合作金庫貸款22億元,2016年7月間被張綱維私挪至樺壹租賃公司,張涉嫌偽造不實債權,把貸款變成重整代墊款,涉犯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等罪。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林伯東攝影
張綱維3月30日到案,檢察官當庭予以逮捕,依涉犯重罪、有串證及逃亡之虞聲押禁見。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裁定以8百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法院4月2日重裁張羈押禁見。
而為保全證據,北院召開羈押庭時,檢調趕赴遠航扣押相關帳冊、文件資料等物證,並緊急扣押公司相關帳戶共3千多萬多元。
據悉,張綱維3月27日到遠航財務部門,要求財務主管領出8百萬元現金,但遭財務部拒絕,張聲稱是股東之間資金往來用途,強硬要財務部門取錢,財務部要求張必須簽名,但張不願意,財務部強調「若不簽名就不蓋章」,張不得已只好簽收領據。
檢方獲悉後,日前先赴遠航扣押張綱維的印章、存摺與帳戶。由於31日是遠航最後一個營業日,張被法院裁定交保,公司尚有三百多萬現金尚未被張攜出,且員工擔心遠航職工福利委員會帳戶將來也會被張動用。
檢調為保全證據,連夜前往遠航扣押一批遠航帳冊、文件資料等物證,及財務部保管的職工福委會取款印鑑及帳戶內1千多萬元,及差點被帶走的3百萬元現金。
此外,檢調獲報遠航公司預計31日有兩筆金額共約1700多萬元的應收帳款,匯入公司帳戶,因此緊急扣押公司帳戶,並向法院陳報。
5月20日,檢察官林達首度提訊張以釐清金流,25日再提訊張調查。庭訊後,因張羈押的2個月期限將屆滿,訊後今晚間向法院聲請延押羈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