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去年十二月間無預警停飛,董事長張綱維訊後被依違反民用航空法限制出境;檢調續查公司金流,懷疑張將遠航向合作金庫貸款廿二億元挪至個人名下的樺壹租賃公司,昨晚傳訊後轉偵字案被告當庭逮捕,並以涉犯證券交易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張綱維在調查官陪同下步入台北地檢署時神情黯淡,滿頭白髮與之前現身時判若兩人。
張綱維昨被以涉犯證交法等罪嫌,被檢方當庭逮捕。(圖/聯合新聞網)

遠航去年十二月十二日爆發無預警停飛,張綱維一度神隱,第二天舉行記者會強調「烏龍一場」。在此之前,北檢已收到檢舉,懷疑遠航可能涉及公司掏空等違法,簽分他字案調查。
遠航突爆停止營運,檢察官在張綱維記者會當晚就傳張到案,同時傳喚證人釐清財務狀況,訊後依違反民用航空法限制張出境、出海及住居。新修正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規定實施後,今年二月間檢察官再發文境管局、移民署,再限制張出境八個月。
檢調發現,遠航向合作金庫貸款廿二億元,二○一六年七月間被張綱維私挪至樺壹租賃公司,民航局查核發現後裁罰,張卻涉嫌偽造不實債權,把私挪巨款變成重整代墊款,變成遠航反欠他個人債務,涉嫌掏空。
檢方花了數月過濾金流,昨再傳喚張到案,訊後認定他涉犯證交法財報不實罪、刑法詐欺及背信罪、商業會計法、民用航空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轉偵字案被告,當庭逮捕聲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