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北市建管處今年上半年抽查125件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成果,不合格11件,改善後還有8案不合格,包括屋裡規避清查,大門深鎖,可連續裁罰,如某企業違規使用停車場做為員工餐廳,經連續裁罰共計126萬元後改善完成。建管處表示,會持續列管3年,規避清查可先罰6萬元。
建管處2015年起清查私人住宅、商辦、旅館、學校、機關、宗教等建物附設停車空間,例如有宮廟擅自將地下一樓停車場改建成祭祀空間,有拆除機械停車位改建成一樓大廳,或擅自塗銷一樓停車格,今年將清查250案,分上、下半年清查。逾期尚未改善完畢,罰款從6萬到30萬,可連續開罰。
建管處上半年清查成果,有8案不合格,包括規避清查大門深鎖。北投一家公司2018年申請使照,但將本來的停車空間,違規做員工餐廳使用,稽查後就要求回復到原核準停車空間使用,按違反建築法裁罰,前後罰了126萬,終於配合改善為停車空間。
建管處說,被罰者都是有犯意,有的是故意去塗銷停車格,以為沒人知道,有的以為在室內,不容易被發現,稽查之後會要求對方恢復停車空間,拒不改善才會開罰。
交通局指出,如果該公司恢復停車使用,但車沒有停在室內,恐外溢化造成車輛仍停在人行道跟車道,從查核照片上來看,停車場是空的,若員工的機車、汽車仍停在室外、人行道上,還是沒有達到最終的目的,應確認車有停回來。
建管處表示,未來會複查,只要有檢查不合格都會列管3年,3年內會去複查。至於有屋主大門深鎖,有的案例是屋主目前在國外還沒有辦法回來,但還是會先處罰,等回國再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