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裕珍/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文化路158巷近年因既成道路爭議,邱姓地主不滿土地被占,提告要求公所剷除柏油、返還土地,一審判決地主勝訴,由於公所放棄上訴,該道路目前封閉,造成周邊居民出入不便,市議員葉明月今在議會總質詢,居民也到場旁聽,她質疑此案有行政疏失,明明過去都有航照圖與養護資料,為何公所放棄上訴「棄械投降?」
市長鄭文燦答詢表示,公所未上訴是錯的,將展開行政調查,並請公所補強證據提出再審,也將請公所跟地主協調以公眾利益為優先,「保護居民通行權是最高價值」。
園市中壢區文化路158巷近年因既成道路爭議,邱姓地主不滿土地被占,提告要求公所剷除柏油、返還土地,一審判決地主勝訴。圖/聯合報
葉明月說,中壢區文化路158巷在1967年中壢升格縣轄市時就已編列為巷道,至今超過半個世紀,但最近卻被地主封路,據了解,邱姓地主是二次承購地主,主張該道路為私人土地,但2017年間市府工務局曾發出一紙協調會結論公文,內容稱航照圖資及中壢區公所並未有養護資料,也沒有查出作為道路使用資料等,成為一審敗訴主因。
「為什麼市府工務局要睜眼說瞎話,公所也不去提出事證?」葉明月不滿地表示,文化路158巷從1970年代到現在,航照圖資料顯示一直都有此路,但公部門卻裝傻,直言「官司會敗訴,市府要負很大責任,對得起在這裡走過半世紀的老百姓嗎?」
市府工務局長賴宇亭表示,他去年6月才到任工務局長,並未看過此份會議記錄,但確實文化路158巷有管理養護紀錄,他會再行了解當時的紀錄內容。
市長鄭文燦也說,只要是15公尺以下的既成道路,由公所負責養護,只要有養護紀錄,就該認定為既成道路,「公所沒有提出上訴是錯誤的,也不合理」,他也會去追究相關行政責任,用最快、最合理的方式解決,最重要的是要解決問題。
葉明月仍不滿強調,文化路158巷若為私人土地,巷內為何會有指定建築線,居民如何持有建築執照、使用執照?難道這些住戶是違章建築嗎?究竟公所為何不上訴,如果問題遲不解決,她將發動抗爭。
鄭文燦進一步表示,追究決策責任同時也會請各單位評估(官司)要打到底?還是要繼續與地主協調或行協議價購,由於該路有建築線,理論上就是既成道路,地主不能封閉,要求工務局督導區公所處理,於短時間內找出合理可行方案,確保居民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