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俊偉╱即時報導
勞動部統計處今在三八婦女節公布「104年雇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結果發現有超過2成的事業單位,竟不同意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勞工根本「看得到吃不到」。
勞動部每年婦女節前後都會公布年度相關雇用管理調查。其中關於企業同意員工申請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假別的規定,調查發現企業同意員工申請產假、流產假的比率高於9成,陪產假、產檢假和生理假則有超過8成,但僅7成9同意員工申請育嬰留停。
依性平法規定,受雇員工在小孩3歲前可請育嬰留停,最長可請2年,受雇父母可輪流請;就業保險則有提供最長6個月的育嬰停津貼,每月發給6成投保薪資。
不過,比率最低的是家庭照顧假,事業單位同意受雇員工請假的比率僅74.7%。目前勞工家庭照顧假比照事假,沒薪水。
勞動部說,凡是性平法中規定的相關假別,雇主不得拒絕,受雇者若發現事業單位不給請,可向各地勞工主管機關檢舉,查證屬實違者可罰2-30萬元。
勞動部統計處今在三八婦女節公布「104年雇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結果發現有超過2成的事業單位,竟不同意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勞工根本「看得到吃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