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琮淵/台北報導
彰銀案二審宣判,高等法院昨日判決台新金控勝訴。
圖為彰化銀行外觀。(洪錫龍攝)

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做出兩點聲明,盼行政院長林全促使財政部於6月彰銀董事改選時,支持台新金取得5席普董外,也籲財政部放棄上訴,以期早日息訟止爭。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在判決結果出爐第一時間,獲知此消息,當時在開會的他,心情相當平靜,並未多做發言,會議按照原訂議程進行,邊吃便當邊開會。
「感謝法院終於還給台新金一個公道」,林維俊表示,高等法院判決確認財政部與台新金存有繼續性的契約關係,也確認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5席普通董事席次,他認為台灣仍是個法治國家,對此感到欣慰。
林維俊說,行政院長林全在1月3日曾說「針對彰銀經營權爭議,他不能替法官決定」,如今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出爐,懇請林全院長能夠撥亂反正、匡正前朝錯誤,期待這個已經糾纏12年的案子,到這裡做個結束。
針對即將到來的彰銀改選,林維俊希望林全促使財政部(及相關公股行庫、國發基金)依照判決結果,於6月16日改選中支持台新金當選5席普董,不得以徵求委託書或其他任何方式妨礙台新金取得經營權。
林維俊希望林全促使財政部放棄上訴,以期早日息訟止爭,財政部2014年以來主張「雙方沒有契約關係」,如今高等法院認定雙方具有契約關係存在,足以證明財政部負有契約義務。
倘若財政部堅持上訴,台新金委任律師陳玲玉表示,依照一般法律程序,估計需費時半年到一年,財政部上訴,不只花費民脂民膏打官司,也耗費社會成本,應該不要再上訴,大家好好來談。
「我們不是要司法改革嗎?請財政部尊重高等法院判決。」陳玲玉說,財政部徵求委託書的舉動,已經違背當時此機制的立意,這是蠻嚴肅的憲政問題,政府不能用徵求委託書的方式掠奪民營企業的經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