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保光/綜合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樓46死43傷火警案,今天高雄地方法院第二次開庭,涉案婦人黃格格仍否認縱火,她的法扶律師以現有證據,起火點仍有爭議,認為黃婦無縱火故意及動機,主張黃婦無罪。但家屬持字報淚灑法庭,質問「良心在哪裡」,要求對黃婦判死,並查大樓防火門被盜,為家屬討公道。
戴姓女子因父母及叔叔、阿姨全死於去年10月14日的城中城火警,今天出庭時,她與另名簡姓婦人分別舉著字報和死者照片,要求對黃格格判死。庭後戴女受訪時,驚爆城中城火警除了當天有46人死亡,後來聽說還有6人就醫後也死亡,城中城火警死者增加到52人。不過,檢、警表示「還沒有這項消息」。
城中城火警案今天第二度開庭,1名戴姓家屬持字報,請求對黃格格判死。圖/記者林保光攝影
黃格格今天對她在警詢中曾承認在小香爐點沈香,僅短暫表示「沒意見」。但她的律師立即打斷她的回話,認為以現有證據顯示,起火點有爭執,黃婦可否預見火災燒毀大樓也有爭議。
黃婦的法扶律師提出,黃婦傳給郭姓男友的語音訊息「沒激烈用語」,內容也只黃婦對男女感情表達不滿,可證明黃婦沒縱火故意及縱火動機。律師要求傳喚相關證人,並由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對黃婦做量刑前的社會調查。但檢方認為,這只會拖延訴訟、影響量刑心證,並不可採。
出庭家屬連在庭上表達訴求,持字報的戴姓女子認為黃婦至今沒後悔、沒道歉,如果只以過失來判決,難保不會下一個受害者,請求法官判死,並應徹查防火門被盜的事。伍姓家屬並認為,大樓無防火門、相關單位沒盡到監督責任,也該究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