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祈/花蓮報導
花蓮縣吉安鄉楓林步道旁的林地,遭業者惡意棄置廢棄物長達1年,累積10噸重垃圾,龐大數量形成「垃圾瀑布」,一道白溝明顯出現在山頭,經林管處舉發,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逮捕4名違法棄置廢棄物嫌犯。
吉安鄉楓林步道旁的林地,遭人違法丟棄大量廢棄物長達1年時間,竟形成「垃圾瀑布」,初估有10噸。(警方提供)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去年底接獲花蓮林區管理處通報,指出楓林步道旁的林地遭人違法丟棄大量廢棄物,警方隨即會同花蓮林管處南華工作站、花蓮縣環保局稽查人員到場,經空拍畫面評估廢棄物數量高達10噸,遠從4公里山腳下就看得到丟棄地點。
垃圾棄置地點位處偏遠,又鄰近保安林地和水源涵養保護區,當地居民擔心飲用水遭汙染,也可能影響灌溉用水,甚至危害當地自然景觀。
警方陸續沿路加裝路口監視器,經埋伏數天後,循線追查到4名承包處理營建廢棄物的業者,疑似貪圖方便,將垃圾載運至山區傾倒。
垃圾瀑布由廢棄家具、石材、木屑、竹片、塑膠等組成,數量驚人,第九大隊偵查小隊調查指出,經清查監視畫面,陸續約談65歲康姓男子、31歲曾姓男子及年約50歲的吳姓、呂姓夫妻等4人,訊後皆坦承犯行,環保局稽查人員認定違法事實,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函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