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宏斌、李蕙君/台北─台東連線報導
自己的垃圾自己燒 台東:已在評估啟用可行性
聯合晚報昨天報導「蘭嶼垃圾的奇幻漂流」,因蘭嶼掩埋場不敷使用,須以船運至台東,再轉送高雄焚燒,長達280公里。環保署長李應元今天呼籲,台東縣政府應負起責任,啟用焚化爐,讓台東垃圾就地焚燒,別讓垃圾再繼續漂流下去。
台東焚化爐2005年完工,閒置多年,環保署長李應元呼籲台東縣政府啟用,別讓垃圾繼續漂流外地
對此,台東縣政府環保局長謝清泉回應,台東焚化爐啟用,民意尚無共識,但「在地垃圾、在地處理」是解決台東垃圾最快的方法,目前縣府已進行焚化爐啟用可行性評估。
李應元受訪時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垃圾處理與環境衛生屬於地方事務,對於蘭嶼垃圾問題,台東縣政府要負責任。他認為垃圾不應運送幾百公里到外縣市焚燒,台東自己有焚化爐卻不使用,這樣並非節能減碳的作法。
李應元表示,台東焚化爐2005年完工,通過環評,也試運轉過了,至今尚未啟用,成為蚊子館,這樣的浪費令人心痛。台東縣政府違約,花逾19億元向廠商買下焚化爐產權,環保署每年補助一億多元,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李應元指出,台東縣政府應該多跟縣民溝通,如果不要焚化爐,就要徹底做好垃圾分類,並清理掩埋場。至於運到高雄去燒的垃圾,至少底渣要運回台東,大家互相幫忙,不要視為理所當然。
李應元還說,環保署年年補助台東焚化爐的費用,遇到高雄拒收外縣市垃圾,也出面協調,台東要做資源回收也願協助,「中央能做的都做了,地方也要負責任,否則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