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李冠霖/整理報導
許多電梯大樓內會為了住戶安全設置刷卡機防止陌生人進入,那如果房客缺繳管理費,管委會能不能取消房客的使用電梯的權力呢?
。(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有位民眾因長期出差導致缺繳2期管理費,社區管委會決議將他的卡消磁,讓他沒有辦法啟動電梯,他向總幹事大罵這是限制個人行動自由的行為。根據東森新聞採訪崔媽媽基金會法律義工柏仙妮律師表示,管理費是不得認定為與使用公共設施之間有明確的對價關係,更不是只用來支付電梯的管理維護費用,如果房客缺繳管理費應該依循法律途徑解決。
其實,電梯的法定名稱為「昇降梯」,若超過10層樓則為「緊急用昇降機」。而電梯是否能裝設刷卡機呢?法律其實並沒有強制規定,但根據內政部第8711339號函表示,設置緊急用昇降梯的建築只要發生火災,需要使用緊急用昇降梯才能讓消防員迅速搶救,如果設置刷卡機,將影響緊急救難時效以及增加逃生之阻礙。為避免影響建築物之救災及逃生功能,緊急用昇降機不宜設置刷卡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