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3765

東星建商脫產 災戶拿嘸錢

#921 #地震 #東星大樓 #受災戶 #建商

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921大地震,震垮台北市東星大樓,奪走87條人命,民事求償官司纏訟14年,昨終於定讞。最高法院認定建商鴻固營造、前國大副議長謝隆盛繼承人謝吳雪蕙、監工徐茂雄3人有疏失,判決須連帶賠償170個受災戶加計利息共3.3億多元。但營造商、監工等人已脫產,受災戶一毛錢都拿不到。

九二一大地震,當時北市八德路東星大樓倒塌,現已改建成全新大樓。

鴻固董事長、董事免賠同案被告鴻固董事長杜明福、董事林謝罕見、林鴻明等人,合議庭認為,他們並未實際參與東星大樓施工、監工等職務,也未具體指示如何施作,而一銀的修繕工程沒有影響東星大樓結構安全,或超過建築技術規則載重限制,都獲判不須賠償定讞。得知判決結果,受災戶律師鄭文龍不滿地表示,建商早已脫產沒錢賠,判決只是空殼子。

88年9月21日凌晨1點47分,台灣發生規模7.3的大地震,北市東星大樓因地震全部崩塌,87人罹難,105人受到輕重傷。170個受災戶在災後隔年,分別對台北市政府、建商鴻固營造實際負責人謝隆盛等人,提出國家賠償和損害賠償訴訟。國賠部分,台北市工務局在二審判賠3.3億元後,與受災戶在96年以1.2億元達成和解。加上昨日建商判賠,東星受災戶共獲4.5億元的賠償。

一銀破壞結構 無證據損害賠償部分,一審換了好幾名法官,前年921才宣判,認定建築師張宗炘(已死亡,無人繼承)設計結構有瑕疵,導致樑柱未依法作足夠載重組合,而鴻固營造偷工減料、未按施計圖施工等施工疏失,才導致大樓遇地震倒榻,判決須賠償災民損失。

受災戶不服提起上訴,求償總金額未加計息為2.8億多元,他們指宏程公司為東星大樓起造人,委託建築師設計卻疏未監督,致結構承載重量不足釀禍,而宏國集團與宏程、鴻固2家屬同一企業,有控制從屬關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而第一銀行整修騎樓石柱,也是大樓倒塌原因之一,須賠償受災戶。

高院審理後認定,無證據顯示第一銀行翻修裝潢破壞大樓結構,而宏程公司已委託專業建築師設計,也沒證據證明宏程要求鴻固營造偷工減料,不須賠償;至於宏國集團,合議庭認為受災戶舉證不足駁回,維持一審判決,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