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勞基法一例一休三讀通過後,各界詢問電話如潮水般湧進勞動部和各縣市勞工局,官員說,多數都在了解法律新規定,包括休息日工時如何計算、特休假能否遞延、一例一休是否一定要排在周六日、特休假如何排休、勞工輪班須連續休息11小時何時上路等,是企業詢問熱門問題。
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明年上路,勞動部官員觀察,勞基法新規定在部分行業,包括運輸服務業和醫療保健業等,已出現搶人大戰,雇主須到處挖角駕駛和醫護人力,以因應排班。官員說,不論是增聘正職員工或部分工時,都希望藉此改善該產業勞動條件、增加就業機會。
為因應新規定,勞資雙方都要調整。勞動部表示,若是常態業務,建議企業多聘員工,透過輪班來穩定勞動力;若是短期性工作,則可增僱部分工時人力因應。勞動部認為,只要景氣穩定,一例一休實施有助於增加就業機會。
104人力銀行總經理洪廣禮表示,產業和勞動型態多元,一例一休影響層面廣大,不僅攸關工資,還涉及排休;年底和年初向來是企業人資最忙碌的高峰季,從搞懂一例一休新法規、調整、到適應新法規的陣痛期,預估需要一到二季,預期勞動法令帶來紛擾可望在明年上半年才會漸趨穩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提醒,三讀通過的勞基法大幅提高休息日加班費,出勤前兩小時加發1.33倍,第三小時起加發1.67倍,出勤不到四小時一律給四小時加班費,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一律給八小時加班費。雇主要勞工在休息日加班,須謹慎為之。
很多企業詢間加班工時計算是否比照加班費?黃維琛說明,休息日加班時數並非以勞工實際加班時數計算,而是不足四小時,以四小時計,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一律計八小時,加班逾八小時至12小時也一律以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