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王思慧、張穎齊/綜合報導
普悠瑪翻車造成18死87傷,受傷司機員尤振仲被查出有過勞紀錄!勞動部昨(30)指出,尤振仲近6個月內超時工作 ,今年10月台鐵大改點,10月11、12日跨日工作時間更長達17小時41分,且有連續14天沒有例休,台鐵已違反勞基法規定,勞動部職安署昨日將此案移請基隆市政府依法裁處,可罰4萬至200萬元。
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表示,10月21日事故前後,尤振仲無超時工作情況,但在10月5日尤振仲負責內勤工作,一日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作時間為13小時1分鐘,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不得超過12小時。
受傷司機員尤振仲。(資料照/中時電子報)
因應台鐵列車班次10月12日大改點,尤振仲11日從上午工作到下午5時多下班,緊接著晚上11時左右,又開始上晚班至早上8時左右,於10月11日跨12日,內勤辦理司機排班等業務。
職安署認為這兩個班次是同個工作的延續,跨二曆日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為17小時41分,同樣違反規定。鄒子廉表示,尤在5月也曾超時,5月13日至26日中間雖有3日休假,但這3日有2天是補休、1天是特休,沒有休息日及例假,職安署認定違反勞基法。
台鐵局對於勞動部的裁罰結果,除接受裁罰外,將進行專案檢討超時問題。另外將針對「10月5日於核心時間之外刷卡,致工時超時」等疑慮,向地方政府勞檢單位申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