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欣中/墾丁報導
墾丁國家公園超過3樓和未申請建照的違章建築林立,墾管處過去執行違建拆除,常被民眾質疑「象徵性拆除」;墾管處昨天施鐵腕,在鵝鑾鼻砂島和埔頂地區執行違建拆除,將2間美輪美奐的違章建物徹底破壞,屋主當場傻眼。
埔頂屋主解釋,她是「個人自住」而非做民宿用途,房屋以修繕名義申請,墾管處回文未逾二分之一不必申請,已向行政法院提訴願,昨天只希望延後幾個小時拆除。墾管處說,違建拆除行動和屋主提訴願並不衝突,埔頂地區違建林立,還會有下波拆除行動。
墾管處說,4樓違建在第4次通盤檢討將進行檢討,先對新違建和4樓以上執法,絕非就地合法;昨天拆除埔頂的違章民宿,屋主是向國有財產局租地,2年多前未申請建照即自行加蓋做民宿,經查報後通知限期自行拆除,事後還要追討拆除費用。
依國家公園法在低密度開發原則下,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規定樓高3層、高度11公尺,頂樓容許加蓋八分之一;但是民宿、餐廳屋主為了增加營業面積,多在驗收取得使用執照以後,繼續在頂樓「二次施工」,有的甚至連建築執照都不申請,就直接蓋。
合法的陳姓民宿業者說,墾管處執行違建拆除「力道」強弱,和違建多寡成正比,墾管處過去執行查報違建拆除,在各級民代「關切」壓力下,僅是象徵性破壞,以致4樓甚至5樓和未申請建照的違建,比比皆是,去年7月強制拆除興建中和舊違建,給人「硬起來」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