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雅玲/斗六報導
雲林縣議會昨三讀通過「雲林縣西螺果菜市場進出車輛管制自治條例」等3條例,西螺果菜市場2年後將全面禁止柴油拼裝車及二行程機車進入,違者罰款3千元。
縣議會三讀通過「雲林縣防制贓物自治條例」、「雲林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雲林縣西螺果菜市場進出車輛管制自治條例」3條例,但「禁燒石油焦、生煤自治條例」修正版則遭退回,議會建議待台中自治條例審議結果出爐後再審,以免再度被環保署駁回。
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西螺果菜市場是全國最大蔬菜集散地之一,每天進出市場的拼裝搬運車近800輛,因環保局實測,每輛柴油拼裝車排放PM2.5濃度高達250至700微克,造成嚴重空氣汙染。
林長造表示,自治條例上路後,將加強輔導業者改用電動蔬果運輸車,期待透過自治條例改善空氣品質,維護作業人員健康,並降低果菜上的落塵。
去年雲林縣政府提出「雲林縣工商廠禁燒石油焦、生煤自治條例」,被環保署宣告無效,縣府參酌台中市版自治條例,將禁燒改為管制,昨再度提出修正版「雲林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生煤石油焦管制自治條例草案」,送交議會審議,但該草案仍遭退回。
縣議會表示,台中市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目前正由環保署審議中,雲林縣新版自治條例與其雷同,應等審議結果出爐後再審,以免再度遭環保署駁回,因此退回草案。
縣長李進勇表示,新政府對禁燒生煤、石油焦態度不同,且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曾公開鼓勵雲林縣重送,因此新提「雲林縣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使用生煤石油焦管制自治條例草案」,雖然此次被退回,但有信心下個會期可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