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榮志/台南報導
台南市善化區一處資源回收場,今年4月因任意堆置廢棄物起火燃燒長達5天,台南地檢署歷經半年偵查,16日將涉嫌以人頭承租嘉南7處農地、倉庫,卻非法受理傾倒事業廢棄物,藉此獲利3000多萬元的男子丁彥祥等21人,依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另8人則因坦承犯行獲緩起訴。
男子丁彥祥等人涉嫌承租台南市新市區大營土地非法堆置溶出含銅重金屬的有害事業廢棄物
這場連燒5天的大火不僅造成空汙引發民怨,警方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批違法堆置的廢塑膠料、電路板、皮革等事業廢棄物,但因承租人早已落跑,連地主也不知真實身分,懷疑案情不單純,於是報請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指揮偵辦。
案經台南市刑大、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偵辦後,發現53歲丁彥祥、40歲尤品權、50歲梁富山等人,涉嫌從2016年11月起,分別向地主佯稱將以每月2萬至11萬元不等的租金承租土地、倉庫,用來回收塑膠再利用、將垃圾作環保分類或存放貨物,再以李姓男子等人頭名義,承租台南市善化區胡厝、新市區大營、南區灣裡、新市區潭頂、安定區安加、安定區港口及嘉義縣水上鄉南和村等7處農地、倉庫作為資源回收場。
隨後,丁某又自行或透過黃姓仲介等人,向上游廠商、回收業者收集由事業機構產生的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並以每天1萬元代價,委由陳姓等多名司機,從新北、桃園、台中、彰化、嘉義、台南、高雄等處,載運事業廢棄物堆置在承租的土地及倉庫。
檢警清查發現,丁某等人非法從事一般及事業廢棄物的清除,總計堆置廢棄物的體積高達2萬5000立方公尺,不法獲利3626萬8300元。
其中,丁某等人在善化胡厝土地堆置廢電線、電纜、廢光電零件組下腳品、含金屬的印刷電路板廢料等混合五金廢料;新市潭頂土地堆置屬腐蝕性的事業廢棄物;新市大營土地堆置溶出重金屬(銅)的廢棄物,均屬有害事業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