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受三級警戒影響,全國八大行業及娛樂業者首當其衝,眼看停業終止日遙遙無期,有調酒業者為求生存,私下提供外帶、外送服務,又因違反菸酒管理法被檢舉,經過中央與地方協調後,財政部函示同意有條件開放外帶調酒,但外送仍不開放。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疫情期間接獲多家調酒業者陳情,為協助調酒業者降低營業損失及衝擊,並兼顧消費者權益,故建議財政部開放外帶調酒。
疫情衝擊調酒業者生計。示意圖/pixabay
依財政部函示指出,一般酒店或PUB調配雞尾酒行為,為現場即調即飲,亦無商品化包裝,屬商品零售之服務行為,非屬產製私酒。故現行規定,調酒僅可內用不可外帶,但在三級警戒期間,因禁內用措施且無法外帶,已影響其生計,同意在符合以下配套措施下,業者得提供販售之調酒外帶服務:
1.應以杯裝為限,且無商品化包裝。
2.前揭杯裝容器應符合食品衛生安全相關規範,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3.應於該杯裝容器上標示或以其他適當方式提醒購買者,該產品為酒品、未滿18歲禁止飲酒等事項,以避免兒童及少年誤飲。
財政局最後表示,第三級警戒期間,仍禁止以社群網站、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連結電子表單等電子購物方式販售酒品,以符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保護兒童及少年健康權益之目的,違者可處新臺幣1萬至5萬罰鍰。如進一步查獲業者產製私酒之事(物)證,將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5萬至100萬罰鍰。財政局也將持續稽查,以維護菸酒市場秩序及消費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