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 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去年尼莎颱風空服員請天災假,事後卻遭刁難,今日滿一周年,包括空服員職業工會和多個航空企業工會成員,上午前往勞動部抗議陳情,呼籲「天災假立專法」,勞工權益才有保障。
對此,勞動部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金蓉回應表示,「天災假立專法」各方意見多元且分歧,仍須審慎評估。但若因請天災假事後遭不利處分,如扣發全勤獎金…等,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違法,可回歸勞基法規定,資方將被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中華與長榮航空公司空姐等多個航空工會代表以颱風天出勤的行動劇,呼籲政府積極推動天災假立法。(圖/記者侯永全攝影)

王金蓉進一步指出,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6條規定,當勞工所在地、居住地、上下班必經地區的轄區首長宣布停止辦公,勞工未出勤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今日上午包括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等多位空服員,前往勞動部抗議。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廖以勤指出,長榮航空偷偷摸摸修改申請天災假規定,要求組員必須提出淹水、路樹倒塌、道路中斷、招牌墜落等交通中斷證明,才能夠請天災假,而且請了天災假還會被扣發全勤獎金,也會被取消換班資格。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蘇盈蓉也指出,身為空姐的她,家住民生社區,必須到位於松山機場的公司上班,就曾經有一年上半身穿著制服、下班身穿著短褲,然後頭頂行李,一路涉水到公司上班,只為了執勤上午11點飛曼谷的航班,但到了公司之後,才宣布因為風太大,飛機飛不出去,得改到晚上6時才起飛,但這中間卻有長達7小時的等待,但當時的她不敢請假,因為一請假就有二個月不能換班。
已執勤23年的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常務理事王美心則指出,每一次颱風天上班,根本就是「搏命飛行」,最常發生的就是風太大,飛機產生大巨晃,不僅無法靠近空橋,空服員還得假裝鎮定,不能讓乘客擔心,但其實這些都是她們執勤的黑暗面。

